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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概况:工程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大孤山,建设单位为大连东方精工船舶配套有限公司,是韩国船舶制造企业在大连的第一个工程,由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设计。该工程为一期厂工程,包括:主厂房,一层轻型钢结构,总数达6505吨;变电站和空压站,为局部二层轻型钢结构;主、次门卫、货运门卫、气体站及水泵房和水池,为一层砖混结构。合同范围包括各单体工程土建、给排水、采暖、通风、消防、通信、气体动力,电力(不含配电变电站内设备的采购安装)、钢结构、装饰工程、作业区域(含起重机轨道梁、电缆沟道和动力沟和地面道路)和围墙等。总建筑面积为35073平方米,合同额为12700万元。
工期要求为:2006年6月18日-2006年9月28日。
质量标准:合格 质量目标:辽宁省优质工程
2006年7月开工,到2007年3月1#主厂房土建、钢结构施工完,室外工程施工。

上图为2007年1月11日拍摄的主厂房及室外工程在施情况.
该工程已于2007年底完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