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网讯 为促进京津冀三地建筑业发展,共同维护市场秩序,进一步推进共同建筑市场建设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省两市一省决定建立共同建筑市场,6月17日,三地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《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合作协议》,并各自推荐10家优秀建筑业企业作为试点,一地备案,三地信息共享。我局成为北京市建委推荐的10家试点企业之一。
构建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的基本原则是“市场互容、联合共管、信息互通、高效便捷”。建立共同建筑市场最终目标是统一市场准入标准,降低企业交易的制度化成本,最终实现三地企业在京津冀建筑市场的无障碍自由流动,形成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。
我局在建筑市场上诚信经营,重视工程质量,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,得到了客户及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可,成为北京市建委首批推荐的10家试点企业之一,无需办理市场准入备案手续,凭借建设主管部门发放的投标卡或备案证书,在三地建筑市场上直接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。以河北省建筑市场为例,自2007年取消了企业进冀备案后,实行单项备案手续,我局作为外地施工企业,不仅每年要进行河北省投标信用手册的年检,进入河北省参加投标活动时,必须办理单项工程进冀备案证书。企业在人力、物力方面都有很大的消耗,增加了投标成本。成为试点企业后,凭借着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发的投标卡,即可直接参加河北地区的投标活动。同样,凭借企业进津备案证书,我局即可直接参加天津地区的投标活动。成为首批试点企业,不仅降低了企业在津冀建筑市场的经营成本,而且提升了企业形象。
2010年,三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试点情况扩大试点企业数量,制度市场运行机制,并建立共同市场相应的配套制度;2011年对三地所有建筑业企业取消准入限制,真正实现市场一体化。(市场部)